8月7日,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法院对全国最大网络传销案———“万家购物”传销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应建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并处相应数额罚金。 “万家购物”网站所在的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由应建成等人于2010年5月组建。2010年7月起,“亿家公司”以“万家购物”等返利网站和“百业联盟”加盟店网络为平台,打着“满500返500”等幌子,以超高额返利诱使他人发展会员,并按等级计酬。 仅两年时间,万家购物从注册资本十余万元网络代购商发展到日交易额3亿元电子商务巨头。万家购物发展各级会员两百余万人,遍布全国31个省(区、市)的2300多个县(市),是目前已知全国最大的网络传销案件。是怎样的利益驱使着人们竞相参与,又是怎样的黑洞使其轰然倒塌? 天方夜谭的“零成本消费” 开业伊始,万家购物就在全国各地进行“消费=存钱=免费”、“满500返500”,“满1000返1000”等广告宣传,吸引大量人员加入万家购物,公司迅速发迹、膨胀。 按照广告承诺,人们通过万家购物网注册成为会员后,消费满500元就可以参加返利,以500元为一个分红权,满500返500、满1000返1000,以此类推。 每个分红权每天最多可返利1元(最高时返利3元),账户累计100元后可以申请取现,返利累计达到500元后退出,即实现了零成本消费。 亿家公司先后推出万家购物网和百业联盟两种消费,会员可以任意选择,不过,不论通过哪种方式进行消费都需要按照商品价格向亿家公司交纳一定比例的提成,才能参加返利分红。 据了解,万家购物网站是由亿家公司代为向网上其他商家购买物品,会员消费满500元并向亿家公司交纳所购物品价格的17.5%提成后,就可以获得VIP会员资格,参与返利分红。同时,会员也可在百业联盟实体商家消费,亿家公司同样会根据所购商品不同收取营业额16%左右的提成。 这些返利提成就成为亿家公司维持日常运行、支付返利分红的资金来源。 这样的“零成本消费”与商场里“满500返200”等返利销售活动又有何不同呢? 婺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徐洪彬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万家购物“满500返500”的本质是传销行为。徐洪彬分析,商场返利一般只是针对几类特定商品,以自身盈利为目的,是一种正常的经营行为。而万家购物对会员购买的所有商品给予超高额返利,明知必然亏损照样返利,后期参与购物的会员将出现无利可返现象,这种经营没有可持续性。
分享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