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早前曾对媒体表示,网络借贷和众筹会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希望在本次《证券法》修订当中,能给股权众筹留下一定的法律空间。 “监管机构在制定办法时,首先要确定股权众筹是公募还是私募,现在的定位是私募,因为私募好做监管。但坦白讲,众筹应该更多往公募上靠。”张宁说。 现场一位与会人士透露,今年5月份中证协在内部征求意见时曾提出,要针对抗风险能力较弱的投资人设立单独一条规定,即个人投资上限1.5万元,这样更多人都能参与,亏了也不心疼。“但是后面的征求意见稿把这条砍了,只面对有钱人。”该人士说。 “从互联网众筹的角度来讲,第一个特性就是强调小额、分散,因为其去中介化的功能,使得这种小额分散的投资是可行的;第二是信息的充分披露,可以借助互联网平台去建设信息披露的整套规则。比如前期项目的推介,项目路演,甚至利用粉丝的力量让大家对这个项目看得更透一些。同时在协会的网站做持续的信息披露和大数据的追踪。这就会使得股权众筹不必像传统的证券发行那样,需要大量的手段去保护投资人。”张宁说。 分享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