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众筹平台混业经营存争议

时间:2014-12-25 12:59来源:宏福圣速递 作者:宏福圣速递 点击:
按照股权众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所示,股权众筹平台被明令禁止兼营网贷平台(P2P)、小贷业务。该项规定引起广泛关注,尤其是一些已经开展或有意涉及混业经营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对

按照股权众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所示,股权众筹平台被明令禁止兼营网贷平台(P2P)、小贷业务。该项规定引起广泛关注,尤其是一些已经开展或有意涉及混业经营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对下一步如何规范充满关切。

贷帮网是国内最早开展P2P和众筹业务混合经营的平台,甚至他们还给放贷的企业进行了股权众筹。贷帮网负责人在会上指出,允许股权众筹平台同时开展P2P业务在大金融行业监管层面应该不存在问题,禁止股权众筹平台做P2P等业务属于传统的混业经营监管思路。结合自身的实际经验,贷帮网负责人蓝荣炘认为,允许互联网平台混业经营,给不同需要的客户提供多种服务恰恰是机会所在。“我们既做P2P贷款,当客户产品需要销路推广时我们也做产品众筹,等客户的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需要股权众筹时我们也做这样的业务。正是因为这样,客户群体、投资人之间通过长期联系,对企业的了解程度很深,对帮助撮合业务合作也有一定便利,双方都获益。”上述负责人认为,众筹平台不管是坚持专一的股权众筹业务还是尝试股权、债券业务的混业经营都不应该被加以限定,关键的问题是看能否为客户提供最好的服务。

投哪网CEO吴显勇对征求意见稿中关于股权众筹平台不能兼营P2P的分业管理思路持肯定态度。不过,他同时表示,这并不排除股权众筹平台通过变通的方式去开展P2P业务,前提是一定要做好相应的风险隔离机制,比如另外注册公司、建立业务和资金隔离制度等。作为一家券商背景的P2P平台,投哪网的与会负责人表示,正在密切关注相关的政策动向,不排除探索“曲线方式”切入股权众筹业务的可能。

鹏金所总经理吴晓文透露,鹏金所下一步也有意涉足众筹业务,将目前单一的债券业务扩展到股权和债券都做,但在征求意见稿出来以后则遇到了困惑,如果说众筹平台不能兼营P2P,那么在具体操作中同一股东下面是否允许同时存在债券和股权平台?亦或是说只要另行设立子公司就可以绕开这一政策限制?此外,平台股东将自己发掘的项目放到众筹平台发起众筹,同时充当领投人又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吴晓文认为,上述问题都亟待有关方面予以明确。

亿邦微信

分享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