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互联网金融,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三大监管机构纷纷亮出各自的监管思路,要有底线思维或将成为共识。 8月2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2014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圆桌会议”上了解到,会上发布了《中国互联网金融报告(2014)》(以下简称《报告》),对当前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发展、创新、安全、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分析。 会上,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部副主任杨晓军透露了P2P监管的五个方面内容;证监会国际部主任祁斌则表示,要适度监管;保监会财险部主任刘峰也表示,互联网保险要鼓励创新,还要适度监管,但要有底线思维。 同日,在成都举行的江西财经大学第二届校友金融论坛上,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光裕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互联网企业尚不能完全了解金融的属性,另外,互联网精神不会颠覆传统金融,但会刺激其改善。 银监会明确监管五方面内容 由于银监会负责P2P行业的监管,杨晓军表示,P2P监管的主要导向是要有底线思维。 同时,他还谈到了P2P监管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定位”,明确P2P机构服务社会小微融资需求的信息中介定位,是为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信息服务的机构,自身不承担信用转换、期限转换、流动性转换职能,不承担金融风险——不要触碰“红线”。 二是 “不碰钱”。P2P投资机构应该与客户严格隔离,实行第三方独立托管——P2P机构全流程 “不碰钱”。 三是要“有门槛”。P2P机构应具备一定的从业门槛。 四是“重透明”。银监会会制定一些信息披露的规则。 五是“强自律”。通过行业自律达到监管目的。 证监会提四项原则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虽然国内众筹融资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很快。从平台定位来看,国内的众筹网站主要可以分为综合型和垂直型两类。 相关统计显示,从筹资规模来看,2014年上半年,国内众筹领域共发生融资事件1423起,募集总金额18791万元人民币,其中股权众筹完成募集15563万元,综合类众筹完成募集1682万元,垂直类众筹完成募集1546万元。 由于股权众筹管理办法则由证监会来制定。各方对股权众筹投资人能否突破200人的限制较为关注。 祁斌透露,根据分工,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管理办法的制定,在证监会内部由创新部具体负责,目前正在进行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积极推进办法的制定,与《证券法》修订统筹考虑,有几个原则: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总体目标是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保监会:鼓励创新+适度监管 2013年,国内第一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在线财产保险公司正式挂牌成立。同时,保险公司也纷纷开始进军互联网保险领域。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人身保险专业委员会互联网保险工作部统计,2014年第一季度,已有47家人身险公司开展了互联网渠道销售(以下简称网销)经营业务,网销年化规模保费共计27.12亿元,占一季度人身险行业保费总收入的千分之五点三。 对于互联网保险监管的基本思路,刘峰认为,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鼓励创新,二是适度监管。另外,对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规律的认识以及风险的认识,也需要一个提高的过程,逐步完善的过程。要有包容的一种态度,支持和鼓励创新,为互联网保险的发展预留一定的空间。 对于适度监管,刘峰认为,EMS,就是要有底线思维,重点防范互联网保险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风险,而且要坚持线上线下一致性的原则,要注重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不断完善相关的监管制度。 他同时透露,最近也在围绕建立互联网保险的监管制度开展了一系列前期政策研究以及实地调研,将重点关注几个问题:一是经营区域的开放问题。互联网保险打破了时空界限,和传统的线下关于经营区域的监管是矛盾的;二是关于信息披露进一步加强的问题;三是客户服务能力的问题;四是信息安全的标准问题。 专家:互联网难颠覆传统金融 当前,随着互联网金融崛起,银行一家独大、躺着挣钱的好日子似乎已经到头。尤其是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诞生,为传统金融敲响警钟。但有声音认为,这一现状虽不至于颠覆,但值得思考。 杨光裕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直言,余额宝等金融产品对基金并未造成影响,且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基金的主要销售渠道,依然还是银行。互联网的效应,也还没有想象中强大。” 在杨光裕看来,互联网企业尚不能完全了解金融的属性,“如果一味使用高息的手段,是不可持续的,比如余额宝七日年化收益率也从7%回归至目前的4%左右,因此,互联网金融会走一些弯路。” 不过,杨光裕亦表示,“互联网精神不会颠覆传统金融,但会刺激其改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