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同时介绍称:同时,目前互联网金融鱼龙混杂,一些运营模式的法律地位特别值得关注。尤其是银监局最近公布的明确公布四个红线不能碰。就是要明确平台中介性;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南都记者在其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件中看到,非法集资具有的四大特征主要为,未经过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的实质。 “我们特别对照法律条文,严格规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般来说,目前互联网金融众筹或P 2P融资,尽管针对的是普通大众,但一个项目对接的投资者对象不能太多。我们一般有个融资项目,对接投资者不超过100人。而且不搞资金池,让融资方和投资方直接对接。”李瀚波对南都记者介绍说。 分享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