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消协副会长刘俊海称,无理由退货的规定,除了生鲜等4类,新消法还规定“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这就出现了一定争议。他认为,根据商品性质不应该是电商自己根据商品性质确定,而应该由电商、消费者、相关行业人士通过听证会等方式共同确定。 如果不宜退货,消费者如何知道? “不能退货”的提示应出现在显著位置 中消协调查,在接近两成没有退货成功的消费者中,有近一成消费者是在购买时没有得到商家的提醒、确认。目前商家在“经消费者购买时确认”这一方面做得还不到位。 昨日,在当当网,记者选择一款化妆品,从网页到付款,也都看不到不支持退货的提示。在亚马逊,记者选择了一款2000多元的手表,也看不到页面任何的提示。在天猫,记者随便选择了一款内衣,仍然看不到任何不支持退货的提示。而在选择了一款珠宝后,记者在订单信息看到了“此商品不支持7天退货”的提示。 新消法的这条规定有两层含义,一是电商应该在显著位置提示消费者,二是在完成支付之前,电商应该专门设置程序提示消费者。“现在很多电商在这两方面做得都不太好”。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目前在这个问题上确实存在争议,希望以后相关的法律条例能够予以细化。 分享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