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口随货资料要求通知【2014(客)字第82号】
尊敬的代理,您好! 为加快货物在深圳海关出口清关程序,货物随货资料需遵从下述要求: 1, 所有香港渠道国际件,随货原运单最少一式两联; 2, 香港DHL渠道:随货要提供一式四联的清关发票; 3, 香港UPS及FEDEX渠道:随货要提供一式五联的清关发票; 随货发票必须详细申报货物的中文及英文品名描述 ,如发票申报信息与实际寄运货物不相符,将会导致货物在深圳海关扣关至少一周或更长时间,且产生一切延误及费用均由发货人承担。请各代理知悉并相互相告,如有不便,请见谅!
均辉速递 2014-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