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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广告越来越难识别:美政府也没辙

时间:2014-10-14 14:15来源:宏福圣速递 作者:宏福圣速递 点击: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美国联邦监管部门去年向谷歌、雅虎和微软提出警告,要求后者务必在旗下搜索引擎中高亮

10月14日消息,据《华尔街日报》报道,美国联邦监管部门去年向谷歌、雅虎和微软提出警告,要求后者务必在旗下搜索引擎中高亮显示广告内容,以避免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然而三大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商并没有对此警告予以正视,如今消费者是愈发难以从搜索结果中辨别哪些为广告、哪些为搜索结果——谷歌在今年早些时候还取消了原来用以突出广告内容的背景底色,取而代之的是,公司仅用一个黄色且字体极小的“Ad”标签来标注付费链接。相比之下,雅虎和微软的必应搜索结果更是几乎无法辨认广告内容,付费的广告链接仅仅用单条浅灰色细线标注。

“消费者被欺骗了。”美国消费者组织Public Citizen的总裁罗伯特·威斯曼(Robert Weissman)表示。该组织在2002年曾协助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就搜索引擎的广告显示问题提出过指导。

2013年6月,FTC广告行为监管部副总监玛丽·恩格尔(Mary Engle)向22个搜索引擎网站(包括上述三大巨头)发出警告函,指出当前各大搜索引擎对早前广告行为指导书的“遵从性下降”,将存在欺诈消费者的风险。其它收到该信函的企业还包括了Yelp、Priceline以及Travelocity等。

恩格尔最后在信中还敦促搜索引擎提供商要以“更加突出的阴影”来显示广告内容,并“明白且清晰地”标记它们。

在最近的一次采访中,恩格尔强调,FTC从平面媒体在1960年代使用“社论式广告”(俗称的枪稿)来掩盖广告的时期,就已开始不断向企业施压,以要求后者能明确标记广告内容。

“消费者应该被告知,哪些内容是搜索引擎收取了费用而返回的结果。”恩格尔指出。

恩格尔拒绝透露FTC在2013年发出警告信函后,是否还会对搜索引擎提供商有进一步行动,或强制举措。

雅虎发言人表示,公司相信“当前在搜索广告的显示执行上是符合”FTC最初指导要求的。

微软发言人也表示,公司已经“清晰地标记了广告内容,以将其从正常搜索结果中区分。”

谷歌发言人则表示,公司“一直以来都显著地将广告内容标记清楚。”

搜索广告

根据市场调查机构Zenith Optimedia的数据,今年搜索引擎的广告点击将在全球范围内创造约550亿美元的收益。其中谷歌将获得欺诈绝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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