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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360否认售卖客户信息获利 决定权在用户

时间:2014-01-15 06:22来源:宏福圣 作者:宏福圣 点击:
【亿邦动力网讯】1月14日消息,针对日前有媒体报道的关于“在线信贷搜索平台低价售卖客户信息”,互联网金融搜索公司融360方面表示严重不符合事实,并向亿邦动力网独家澄清业务

【亿邦动力网讯】1月14日消息,针对日前有媒体报道的关于“在线信贷搜索平台低价售卖客户信息”,互联网金融搜索公司融360方面表示严重不符合事实,并向亿邦动力网独家澄清业务模式,针对用户免费,针对金融机构按照CPA、CPS和广告费等方式收费乃互联网通行做法。信贷产品、信贷经理展示在融360网站,由用户自己自主选择、联系,决定权在用户。

据亿邦动力网了解,今年1月8日,《21世纪经济报道》金融版刊登名为“在线信贷搜索平台乱象调查 客户信息数十元起价”的报道,对以融360为代表的在线信贷搜索行业进行质疑。对此,融360特澄清如下:

1、贩卖借款人信息。文章认为在线信贷搜索平台主要盈利方式是获得客户需求和个人资料,再向上游信贷员“兜售”获利。

融360商业模式的核心,是解决用户和金融产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信贷产品、信贷经理展示在融360网站,由用户自己自主选择、联系,决定权在用户。并且在提交申请时,用户可要求让信贷经理联系自己,或者自己联系信贷经理。在有贷款意向的用户明确授权融360的前提下,网站才会发送其联系方式给某银行的某信贷经理。在未经用户许可的前提下,任何金融机构,甚至融360内部人士都无法获得用户信息。这是融360成立之初即确定的风控和用户隐私权保护原则。作为一家金融垂直搜索平台,融360向用户免费,而向金融机构按照CPA、CPS和广告费等方式收费,这些是互联网行业通行的做法。

2、信息竞价。文章认为融360根据收取的费用来决定产品和信贷经理的排序位置。

融360建立的搜索机制原则是“用户第一”,即以用户的特定条件和要求,以系统的算法来推荐最合适的产品和信贷经理给用户。系统根据算法算出该用户最有可能申请到的贷款,将其排在第一,排序还综合考虑价格(即利息、手续费等贷款成本)、放款时间等因素。用户也可自主选择将贷款产品按利息排序、按月供排序等,也可以自主选择按有无抵押、机构类型或还款方式等条件进行筛选。

3、文章认为,有些业内网站向用户推荐了高价产品,产品的定价远高于直接咨询银行所获得的产品信息。 

融360网站上所有产品的价格,均由合作的金融机构提供,与用户在线下向银行咨询到的价格一致甚至更加优惠。融360作为中立客观的平台,致力于促进金融产品信息的透明,减少信息不对称。融360用户可直接浏览信贷产品信息,并且自主选择按价格高低排序方式。

 

融360方面认为,其商业模式的核心价值在于双向匹配,将合适的用户推荐给合适的金融机构。对于金融机构的价值在于为其做用户筛选和精准推送;对于普通用户,则提供了便捷、安全的方式,DHL,使其在不同产品之间进行比较、选择,并且直接申请。

“我们短期内并不把盈利当做核心目标。用户体验始排在工作的第一位,因为这关系到公司能否高速发展和持续经营。”融360方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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