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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互联网金融三大模式领风骚

时间:2014-01-09 06:34来源:awice 作者:宏福圣 点击:
在国内属于混业监管,但对于P2P由谁来监管,目前并没有严格的定义与定论。 美国在法律上认同了众筹模式,而我国无论是在法律监管方面,还是市场培育方面都需要发展完善。 相比

在国内属于混业监管,但对于P2P由谁来监管,目前并没有严格的定义与定论。

美国在法律上认同了众筹模式,而我国无论是在法律监管方面,还是市场培育方面都需要发展完善。

相比国外,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可注重在金融领域的创新,如小微贷款、余额宝理财产品等。

互联网金融毫无疑问是2013年金融界的热点之一。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多数为海外引进,然后逐渐本土化。对海外互联网金融模式进行盘点,或能为国内金融业提供一些启示。

P2P门槛不低

海外代表:Lending Club

目前美国的P2P市场主要由Lending Club和Propser垄断,占据80%的市场规模,TNT,其中Lending Club的累计交易额近18亿美金。今年12月初,Lending Club的贷款达到30亿美元,并不断推出如“Lending Robot”的新服务,表现出稳健的发展趋势,因此也成为目前国内互联网金融业人士较为关注的海外P2P企业之一。

据向上360CEO陆雨泉介绍,Lending Club的运营模式可分为以下几个部分:首先,Lending Club的借款是通过一家固定银行完成,随后将借款,即海外所称的债券,进行一个类似资产证券化的操作。Lending Club同时成立了一家名为Lending Funding的公司,对债券进行打包、组合与拆分,然后整合完成的债券资产将被放在Lending Club的网站进行出售。陆雨泉将这种模式称为“类似华尔街的做法”。据了解,目前与Lending Club运作模式最为接近的国内P2P平台是拍拍贷。

前不久,有关多个P2P平台倒闭的消息使我国整个互联网P2P市场阴晴不定。近日,10家P2P公司入列央行专委会,P2P行业的规范管理与未来发展的前景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融360CEO叶大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比美国的信贷环境而言,互联网金融在中国拥有更好的发展土壤,但同时美国具有成熟和完善的征信系统,这是国内目前所不具备的。他认为,相较于海外Lending Club等P2P公司而言,国内一些平台不是真正的P2P。

陆雨泉也表示,在美国金融监管是分业监管,Lending Club涉及到资产证券化的业务就必须接受相关部门监管,而国内属于混业监管的模式,所以国内对于P2P是由谁来监管,目前并没有严格的定义与定论。但作为金融业务,P2P理应被监管,相关的门槛就会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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