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移动互联网催生数字营销3.0时代

时间:2013-08-27 01:37来源:awice 作者:宏福圣 点击:
数字化技术特别是移动互联的发展给传统媒体的生存发展带来了很大冲击,纸媒(报纸、杂志)和电播媒体(电视、广播)都不得不思考数字化时代下的机遇与挑战。 以往,传统媒体最大的

数字化技术特别是移动互联的发展给传统媒体的生存发展带来了很大冲击,纸媒(报纸、杂志)和电播媒体(电视、广播)都不得不思考数字化时代下的机遇与挑战。

以往,传统媒体最大的优势在于能实现覆盖与影响力的最大化,但数字化却将这个影响力逐步消解,即媒体开始碎片化,可以说这是数字化对传统媒体最大、最核心的冲击。中国媒体的碎片化过程已经持续了近5年,2012年以来这种感受尤为强烈。

传统媒体转型:将核心优势最大化

媒体的“碎片化”、受众的“浅阅读”、传播的“微内容”,把我们带入了全新的媒介认知与体验时代。因此,媒介在竞争与融合的同时,需要各自发挥自己的特质。纸媒体对内容有很强的集合能力,他们可以自身数字化发展,对碎片化的内容进行整合,提供有深度、系统、全面的内容和信息,凸显纸媒特性。在实现纸类媒体与互联网的对接上,APP和二维码是可以利用的工具。

面对数字化机遇,电视媒体首要思考的问题在于如何实现智能化。多屏时代,电视、手机、电脑及户外LED等屏幕终端充斥人群四周,并不断传播其所呈现的各种视频文本。在这些视频文本中,手机跟人在时间、空间上的密切程度是最高的;PC机让人们对其的关注度超越了电视;LED在生活的环境里面,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其他媒体到达不了的空间。电视以存在于家庭客厅为主,它不仅可以借鉴移动互联的智能化,更多的从本身使用户得到更好的享受,包括高精度的画质、丰富的内容整合等形式,甚至可以实现内容的随意整合调动,成为每一个家庭至关重要的智能生活墙。

移动互联推动数字化“超媒体”出现

对广告主来讲,面对全新的媒体环境,首先要弄清楚新媒体的概念。

早在互联网发展到成为广告和营销的媒体平台时,互联网就已超越了与传统四大媒体并行的媒体概念,而成为一个具有“媒体的媒体”概念,我们称之为“超媒体”。移动互联是在互联网的基本形态上增加移动的特性,所以互联网及移动互联都应该属于媒体的媒体,都是超媒体。它们与传统媒体的区别在于超媒体首先解构了传统媒体,同时又重构了当下的媒体环境。

“四流”合一,催生媒体营销3.0时代

其实,媒体并不仅限于时间上的先后顺序,还有层次的高低。超媒体最突出的表现是能与所有的新旧媒体融合,比如近年来渐渐流行的电视和网络的结合模式——台网联动,报刊跟网络的结合——网刊互动等。互联网及移动互联具有融合其他媒体的超媒体属性,因此,企业家在运用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的时候,不能简单将其视作一个传达广告信息、发布广告内容的平台,FEDEX,它们可以帮助实现传达信息、实现交易、组建社交继而形成“人流、物流、信息流、金流的四流合一”局面。

过去媒体的使用者是受众,而超媒体的使用者是用户,受众与媒体的关系是信息的关系,用户跟手机等超媒体终端的关系则是“四流合一”的关系。

纵观数字营销的近十年,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把互联网当作广告投放的媒体,应该是1.0阶段;运用互联网平台的互动性、用它的一些丰富形态以及和传统媒体融合的能力来进行互联网营销,是2.0阶段。目前,广告主对数字媒体的使用更多的是集中在这两个阶段。对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超媒体功能进行开发,实现交易、社交、广告等功能一体化,应该是3.0阶段的重要特征。

中国市场要达到媒体营销3.0的时代还需要整个行业的集体努力,从广告主的角度来讲,首先企业必须要看到未来企业的营销要建立自己的“数字大本营”,将搜索、视频、社交、电子商务等打通,并在这个大平台上实现人流、物流、信流、金流四流合一,才能真正触达3.0阶段,这时候的互联网已经被企业做成了自己的平台。

分享

(责任编辑:admin)
----------------------------------